律师说法
Lawyer Sa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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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6律师精评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新规之五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不予登记的负面事项:(1)私募基金管理人,控股股东、实控人、GP、主要出资人,董监高人员、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因犯罪被判处刑罚;(2)前述主体最近3年被金融部门处罚、处分、监管等,期限未届满;(3)前述主体所涉公司被破产清算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未逾5年;(4)前述主体被金融部门或者国家机关开除未逾5年;(5)前述主体被吊销专业资格证书未逾5年;(6)涉及被终止、被撤销、被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未逾3年;(7)前述主体存在较大金额负债或者被列入失信人名单(黑名单),或者重大不良信用记录未修复;(8)前述主体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尚未消除影响或未逾3年;(9)前述主体存在重大经营风险或者出现重大风险事件;(10)前述主体从事的业务与私募基金管理存在利益冲突。刘怀玉律师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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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6律师精评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新规之四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对核心团队人员的要求:(1)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经营管理负责人、投资管理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5年以上投资管理经验;不得兼职,不得成为其他基金公司、利益冲突机构的控股股东、实控人、GP;(2)投资管理负责人还应当具备投资管理业绩要求;(3)合规风控负责人应当具备3年以上合规风控监管经验,独立履职,不得兼任投管业务,不得兼职;(4)首支基金产品备案之前,前述人员不得变更。刘怀玉律师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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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6律师精评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新规之三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控股股东、实控人、GP、主要出资人的要求:(1)控股股东、实控人、GP应当具备5年以上投资管理经验;(2)控股股东、实控人、GP、主要出资人不得在其他基金公司兼职,最近5年未从事冲突业务;(3)自登记或者变更登记之日起3年内股权/财产份额或者控制权不得转让;(4)实控人为自然人的,应当亲自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董监高职务,或者GP或者委派代表,不得隐名幕后。刘怀玉律师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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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6律师精评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新规之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出资要求:股东、合伙人、实控人必须以合法、自有资金出资,不得存在委托持股、代持关系,不得以非货币出资,不得交叉持股、循环出资、多层次嵌套股权结构,不得隐瞒关联关系。刘怀玉律师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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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6律师精评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新规之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门槛:(1)实缴货币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不接受非货币出资;(2)控股股东、实控人、普通合伙人GP、高级管理人员必须满足股权投资经验或者投资业绩要求;(3)专职员工不得少于5人,签订劳动合同,购买五险一金。刘怀玉律师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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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6律师说法:约定租期20年并自动续租20年 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对于康康提出的问题,律师表示,在实践中,对于“到期后自动续租20年”的约定,一旦日后双方发生纠纷,法院一般会认定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