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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Lawyer Said

律师说法:康康是否享有代位继承权
2023-03-05 15:43:52
       律师说法:康康向律师咨询,其母亲有兄弟姐妹四人,其中大哥没有结婚生育,逝后遗留房产一处,现由母亲最小的妹妹代管,房屋产权仍登记在母亲大哥名下,康康母亲先逝于大哥,在这个继承案件中, 康康是否享有代位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律师认为:根据法律的规定,代位继承中,只能向下代为继承,孙子女可以代父亲母亲继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遗产。被继承人的侄儿侄女外甥外甥女可以代父母继承伯父叔父姑姑舅舅姨妈的遗产。康康的舅舅生前如果没有立下遗嘱指定遗产继承人,康康舅舅的遗产应由其兄弟姐妹共同继承,康康母亲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康康可以代为继承其母亲的遗产份额。(梁振秋律师  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