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Lawyer Said
律师说法:恶意抢注企业名称、字号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2021-03-11 09:50:37
广州企业的名称、字号被关于外省经销商、客户抢注,属于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法律规定:擅自使用他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名称(含字号),引起混淆,引人误解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关系,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之一,可以先向当地工商局投诉举报不正当竞争行为,要求其改名;其次,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停止侵权行为并更名。原告需举证证明企业名称、字号具有市场知名度,为公众所知悉,被告存在恶意抢注,足以造成混淆、误解。(刘怀玉律师 撰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