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
CN EN

合伙人

Partner

 孔超律师
孔超律师 合伙人团队 中国·广州 中文、英文
专业领域: 公司、投资法律业务职务犯罪辩护
  • 手机:13903050353
  • 电话:020-87302008
  • 邮箱:1369524443@qq.com
职业诚信:
孔超律师以其高度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业水准,扎实的律师业务功底,受到当事人、律师同行及社会各界的信赖和广泛赞誉。
  • 1985年-1989年,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法律专科;
  • 2003年-2005年,澳门科技大学,行政管理硕士。
  • 1984年-1995年,广州市东山区律师事务所律师;
  • 1995年至今,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 广州市越秀区法学会副会长;
  • 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 广州市越秀区第15届政协委员,广州市东山区第10届、11届、14届人大代表与法律工作委员会委员,广州市第二届律师协会理事,广州市第三、四届律师协会常务理事。
  • 获广州市律师协会2006年度“维护社会稳定奖”;
  • 获广东省律师协会2007年度行业评优“维稳突出贡献奖”;
  • 获广州市律师协会“执业20年贡献奖”;
  • 获广州市律师协会2014年度“业务成果奖”;
  • 获广州市律师协会“执业30年贡献奖”。
  • 孔超律师自1984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执业至今超过三十年,为当事人办理了大量的诉讼及仲裁法律业务,近年来,成功代理过标的千万元的动产质押、仓储监管合同纠纷案件、建筑设计工程纠纷案件、企业公司制改造合同纠纷案件等;先后担任过中国对外贸易中心(广交会)、广州电视台、广州市路政管理所、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越秀区教育局等几十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 在刑事案件方面,擅长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曾为省内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的当事人担任辩护人,其办理的挪用公款案、行贿案荣获2014年广州市律师协会业务成果奖。
  • 孔超律师还担任广州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拥有十五年仲裁工作(兼职)经验,承办的案件涉及公司股权纠纷、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等相关领域。
  • 2006年, 广州市某城管执法机关因处理一少数民族经营者占道经营行为引发冲突,该经营者纠集上百不明真相的同胞到城管部门示威, 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本案作了重要批示。孔超律师接受城管部门委托, 为该经营者摆事实讲法律,妥善解决了这一纠纷,因此获司法部及省、市司法行政机关领导的表扬与嘉奖。
  • 2014年,孔超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陈某委托,担任陈某涉嫌挪用公款罪、行贿罪一案的辩护人。针对侦查机关对陈某的指控,孔超律师认真研究所有案件材料,对陈某的犯罪行为及犯罪构成进行了严密分析,认为陈某的行为属于“法条竞合”,应按一罪定罪处罚。孔超律师向公诉机关提交了本案的法律意见书,最终,公诉机关全部予以采纳。孔超律师充分发挥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作用,为当事人争取了最大的利益。因其典型意义,本案获广州市律师协会2014年业务成果奖。
  • 2016年,孔超律师作为广东省某省属国有集团公司的仲裁代理人,处理委托人与投资者因委托人下属国有企业改制发生的企业公司制改造合同纠纷。案件以投资者及改制后的公司向委托人偿还债务3000万元、支付迟延履行利息,并按比例赔偿损失告终,与孔超律师对结果的预判基本一致。本案纠纷由来已久,孔超律师成功代理本案为委托人赢得了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