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Lawyer Said
律师说法:祖父能否取得孙辈的监护权
2023-09-19 14:45:10
律师说法:老王向律师咨询,儿子和儿媳婚后双方育有一子小兵,由于双方婚经常争吵,小兵出生八个月后,儿媳离家出走。后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儿子。2022年7月,儿子在路上被电动自行车撞击引发其他疾病并发身亡,小兵一直由老王夫妇抚养。一年多时间里,小兵母亲只探视过小兵一次,也未支付过小兵的抚养费。因小兵监护人缺位,在学习、生活中存在诸多不便,老王欲向法院申请撤销小兵母亲监护人资格,并申请法院指定老王为监护人,是否有法律依据。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小兵的母亲对小兵负有监护职责,但其长期未尽到对小兵的监护职责,小兵主要和祖父母共同生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根据法律的规定,老王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撤销小兵目前的监护人资格。
现实生活中,与老王类似的“隔代抚养”现象屡见不鲜。一些父母外出工作把未成年子女交给年迈的老人抚养后,便对子女不管不顾。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对子女的健康成长和权益保护,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理应尽到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孩子是家庭的未来和希望。孩子的健康成长需要父母的关爱和陪伴。广大父母要切实承担起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梁振秋律师 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