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
CN EN
Diligence and team spirit
勤勉敬业团队精神

律师说法

Lawyer Said

律师说法:躲避逆行电单车撞上路边铁栏致车辆受损由谁担责
2023-04-02 11:51:48
律师说法:老王向律师咨询,一天其驾驶机动车在无中间隔离栏的道路正常行驶, 此时迎面一电动单车骑手加速超车并占用了老王所在车道,老王为躲避电动单车骑手,右转向躲避,致使自己车辆撞上路边铁栏致车辆受损,俗称“非接触性交通事故”老王委托评估机构对该车辆损失价值鉴定,损失评估价值为20000元,此事故责任该由谁承担 。
律师认为:老王的案件属于一起因轻微交通事故引发的紧急避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老王驾车行为符合紧急避险情况,理由是:
首先。险情客观存在,老王驾驶轿车如不及时采取紧急措施会与逆行电动单车发生碰撞导致人员伤亡更大损失的险情是即时的、紧迫的,而不是臆想的。其次,老王的紧急躲避行为具有不得已性,为避免造成更大损失, 再次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小于必要限度,老王的避让行为,导致车辆撞至路边铁栏杆的损失,小于未采取避让行为极有可能导致两车直接碰撞和人员伤亡的损失。
综上,该事故符合紧急避险的各项要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之规定,电单车骑手系引起本案险情发生的责任人,应由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社会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或其他合法权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他人一定利益的救险行为。老王的案件中,虽然双方未发碰撞或碾压等直接接触,但无接触不等于无责任,“接触”不是构成交通事故以及承担责任的前提条件,只要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具有因果关系并对此具有过错,就应承担相应责任,老王的车辆损失确因采取紧急避险行为躲避方某车辆而产生,理应得到相应赔偿。律师提醒广大机动车及非机动车驾驶人,车辆行驶途中务必遵纪守法、文明行车,珍爱生命、减速慢行,最大程度避免此类事故发生。(梁振秋律师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