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Lawyer Said
律师说法:债务人意外去世,债权人的的权益如何保护
2023-04-02 11:48:53
律师说法:老王向律师咨询,朋友小丽用其城中村改造回迁房房产做抵押向其借款60万元,小丽前段时间因交通意外去世,其法定继承人均声明放弃继承,宅基地房产成为“无主”之物。这种情况下老王自己应如何保护自己的债权。律师告诉老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继承编第四章设立了遗产管理人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千一百四十五条、一千一百四十六条、一千一百四十七条、条一千一百四十八条、一千一百四十九条对遗产管理人制度。对遗产管理人的选任、职责、责任、报酬等方面予以规定, 因此律师建议老王:依法可由小丽生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更加方便查找遗产线索。老王可将当地村民委员会诉至小丽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请求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指定生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其作为小丽的遗产管理人,负责小丽的遗产范围内处理其债务。 (梁振秋律师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