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Lawyer Said
律师说法:另一半不同意给父亲治病钱, 可请求“分家”
2022-09-28 08:29:52
律师说法:小晴家来自边远农村,经济条件相对落后。进城务工后与小王结婚,丈夫小王从事证券行业,婚后经过几年打拼,夫妻拥有了自己的房子,在证券公司账号上也积累了八位数的流动资本,小晴婚后辞去工作全职专心照顾两个小孩。最近,小晴父亲患重病进城住院治疗,每天支出医药费在四位数以上,小晴请求丈夫取钱给父亲治病,但丈夫不予理睬。小晴咨询律师,对于丈夫不给自己父亲钱治病,自己应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梁振秋律师 撰写)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梁振秋律师 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