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Lawyer Said
律师说法:遗嘱订立的形式
2020-09-08 08:15:57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嘱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其中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是《民法典》新增的两种形式。其中“打印遗嘱”与其他遗嘱的内容并无二致,只是在形式上有所变化,不再局限于立遗嘱人手写或者由他人代写,可通过电子设备起草并将其打印出来,在两名见证人见证下,遗嘱人和见证人在遗嘱的每一页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的遗嘱。见证人必须为两名,且必须参与订立遗嘱的全过程。同时,建议为保证遗嘱签署过程的真实性、客观性,应全程录音录像。同时,针对一些不会书写或已不具备书写能力的立遗嘱人,录音录像遗嘱更为便利,是指在两名见证人同时在场的情况下,通过录音录像形式固定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并由其他见证人见证。(杨正雄律师撰稿)